上海深化養老機構醫養結合發展
發布時間: 2024-05-23 16:22:18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原則上100張及以上床位的養老機構應設盡設醫療機構
■推動家庭病床、安寧療護等服務逐步覆蓋養老機構
■推動不同養老場景下老年人的健康和養老信息合理利用
近日,上海市民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等6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深化本市養老機構醫養結合發展的若干措施》,進一步完善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更好滿足老年人健康養老需求。
《若干措施》明確,推進有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原則上100張及以上床位的養老機構應設盡設,鼓勵達到醫務室級別。養老機構申請內設門診部、診所、醫務室、衛生所(室)、護理站的,實行備案管理。養老機構內設醫務室、衛生所(室)的,至少配置1名主執業點醫師,可以開設全科、內科、外科、康復科、中醫科、預防保健科、醫學影像科、醫學檢驗科等診療科目,可將多點執業醫師作為相關診療科目的核準依據。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申請增加醫學影像、醫學檢驗等診療科目登記的,與有資質的影像、檢驗服務相關醫療機構簽署的服務協議可作為相關診療科目核準依據。
《若干措施》指出,強化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簽約合作。按照《上海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與養老服務機構簽約服務管理規范(試行)》,強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平臺支撐作用。對于已簽約的養老機構,原則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周安排醫務人員到養老服務機構提供服務。對已申請家庭病床的住養老人,按照規范提供家庭病床服務,推動家庭病床、安寧療護等服務逐步覆蓋上海市養老機構。
《若干措施》明確,提升機構醫養結合服務能力。按照《醫養結合機構服務指南(試行)》《醫養結合機構管理指南(試行)》,指導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不斷提升服務能力。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可在輸液室提供靜脈輸液服務。指導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加強常見病、慢性病藥品配備和使用。簽約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養老機構工作人員代配藥提供便利。
《若干措施》指出,加強建設和運營支持。完善養老服務“以獎代補”政策,優化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獎”和“招用持證人員獎”實施辦法。支持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按規定同等享受醫保聯網及結算政策。依托民政信息平臺和上海健康網,加強健康、養老數據共享,推動不同養老場景下老年人的健康和養老信息合理利用。大力推廣“養老院﹢互聯網醫院”,為養老機構住養老年人提供“線上就診、送藥到院”“在線咨詢、復診續方”“線上開單、線下檢查”等醫療服務。發揮區域影像、檢驗、心電診斷中心作用,擴大優質醫療資源對養老機構住養老年人的輻射效應。
《若干措施》強調,區民政、衛生健康、醫保等部門建立完善聯合監管機制,定期開展專項行政檢查,建立信息互通機制,形成監管合力。(特約記者潘明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