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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規范食品安全數字化追溯
發布時間: 2023-10-23 13:40:47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曹洋
近日,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浙江省食品安全數字化追溯規定》。《規定》要求,通過全省統一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系統,依法采集、留存、傳遞、應用生產經營相關追溯信息,實現規定類別、品種的食品和食用農產品來源、去向、問題可追溯。《規定》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規定》明確了屬地管理責任、監管部門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和社會責任,相關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實施食品安全數字化追溯的義務和方式,浙江省食品安全追溯系統的建設要求和功能設置,以及違反相關規定的法律責任。
《規定》要求,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如實錄入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檢驗合格證,以及采購該食品的生產經營者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追溯信息。食品、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未按要求錄入、接收確認追溯信息或者錄入虛假追溯信息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農業農村(漁業)、林業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食品、食用農產品銷售者違反相關規定,未在銷售場所顯著位置展示追溯碼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記者鄭純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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