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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衛生院至少配備1名中醫師
發布時間: 2022-01-17 10:15:28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張豐
近日,湖北省衛生健康委、編辦、財政廳、人社廳、醫保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的若干措施》,要求健全基層中醫藥服務體系,改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條件,強化中醫醫師配備,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至少配備1名中醫類別醫師。
《若干措施》提出,緊密型縣域醫共體牽頭醫療機構、縣級中醫醫院要參與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藥綜合服務區(中醫館、國醫堂)的建設,推進“旗艦國醫堂”建設。鼓勵有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國醫堂設置中醫康復診室和康復治療區。拓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內容,提升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藥飲片、中醫非藥物療法診療能力。加強中西醫協同,逐步推廣“有機制、有團隊、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醫結合醫療模式。加大適宜技術推廣力度,每個縣建設一個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5年內面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廣30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能夠按照中醫藥技術操作規范開展10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
《若干措施》要求,加強基層中醫藥人才建設,完善基層中醫藥人才評價標準。凡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的中醫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相應專業的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本科及以上學歷、經中醫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全科醫學(中醫類)專業中級職稱考試,考試通過的可直接被評為中級職稱。(記者毛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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