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不得限制患者去藥店購藥
發布時間: 2017-08-15 16:06:17 | 來源: 健康報 | 責任編輯: 袁偉軒
(記者衣曉峰)黑龍江省政府日前出臺的《全省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實施意見》指出,醫療機構按藥品通用名稱開具處方,并主動向患者提供處方。門診患者可以自主選擇在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購藥,醫療機構不得限制門診患者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
《意見》明確,要提高藥品質量療效,促進醫藥產業結構調整,保障藥品有效供應,完善短缺藥品監測體系,在全省建立15個短缺藥品監測點,堅持監測哨點定期報告制度,建立短缺藥品監測常態機制。要完善藥品采購機制。強化公立醫院網上規范采購藥品的監督管理,進一步提高醫療機構在藥品集中采購工作中的參與度。對直接掛網(議價)藥品,鼓勵以市(地)為單位聯合議價采購,完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鼓勵在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開展跨區域和專科醫院聯合帶量、帶預算采購,進一步發揮集中批量采購規模優勢,有效降低藥品價格。要推進“互聯網+藥品流通”。規范哈藥人民同泰等大型零售連鎖企業互聯網零售服務,推廣“網訂店取”“網訂店送”等多種新型配送方式。
《意見》指出,要進一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做好取消藥品加成的測算工作,與提高醫療服務價格同步實施,具備條件的可探索將門診藥房從醫療機構剝離。要將醫藥費用控制情況與公立醫院財政補助、評先評優、績效工資核定、院長評聘等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