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首部食品安全立法: 網店訂制食品不能隨便賣
發布時間: 2015-11-29 11:54:55 | 來源: 武漢晚報 | 責任編輯: 許晴晴
網絡點餐送外賣、網店銷售私家秘制食品……近年來,這類餐飲行業新興業態在方便市民的同時,也帶來食品安全隱憂。昨從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獲悉,初次亮相的我省首部食品安全地方立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條例(草案)》,對此作出明確規定,網上售賣食品、外賣餐飲店都須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接受食品安全監管。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李昌海對該條例草案做出的說明中特別提到,無實體店鋪經營管理、對外配送食品、餐飲廢棄物處理等現實問題,現行法律法規都沒有明確規定,近年來這方面的投訴居高不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多次呼吁加強食品安全地方立法。
為此,條例草案具體規定,利用互聯網、郵購等無實體店鋪方式從事食品經營的,應當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和相關資質。經營者應當以便于消費者識別的方式公示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營業執照、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等信息。
網上訂餐近年來發展迅速,但不少市民發現,不僅食品制作過程心里沒底,有的送餐員直接提個塑料袋就把食品送來了,感覺不靠譜。對此,條例明確規定,餐飲服務提供者對外配送食品,應當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使用專用封閉工具配送食品,分裝、貯存、運輸食品的溫度和時間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利用互聯網、自動售貨機、郵購、電視電話購物及其他無實體店鋪方式從事食品經營,未在明顯位置公示相關信息的,未按規定對外配送食品的,將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如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將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給予處罰。